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新利德钨钼有限公司
湖北聚亨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润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汉尊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成都汉尊能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成都汉尊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5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