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新力实业有限公司
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成都新力实业有限公司在成都市双流区“南城香山”项目的部分房屋(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三年。

以上财产的查封,以被保全财产变现金额5000万元为限。

如需续查封,申请人须在本次查封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裁判日期 2019-9-20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