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新力实业有限公司 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成都新力实业有限公司在成都市双流区“南城香山”项目的部分房屋(详见清单),查封期限三年。 以上财产的查封,以被保全财产变现金额5000万元为限。 如需续查封,申请人须在本次查封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19-9-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