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泰安兴润生态绿园有限公司 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983执保443号 申请保全人泰安兴润生态绿园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李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0)鲁0983民初171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37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0年4月27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李燊在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62×××65银行存款37万元,实际冻结44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0)鲁0983执保443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