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连云港栩连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上海亚普矿产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王艳名下位于连云区的房屋;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墟沟镇院前住宅(图号:44.75-509.50,地号:[,地号29)-101]。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亚普矿产品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21
发布日期 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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