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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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腾宇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唐山瑞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市方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2民初556号民事判决; 二、***、方瑞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6465376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4月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4月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偿还***借款本金318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5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方瑞公司2016年5月27日后支付的478200元计为利息予以扣除;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2026元,由***负担42845元,被告***、唐山市方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0918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36992元,由***负担74289元,被告***、唐山市方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6270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8-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