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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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张家口润正典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典当纠纷 |
法院 | 赤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赤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732民初742号 原告:张家口润正典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风勇,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原告张家口润正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立案。原告张家口润正典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张家口润正典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寒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刘业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