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承德市志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高新区支行
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裕华信用社
承德坤厚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冯营子信用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承德市志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高新区支行(账号:50×××33)、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裕华信用社(账号:56×××12)存款;

二、冻结被申请人承德坤厚商贸有限公司在的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高新区支行(账号:50×××76)、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冯营子信用社(账号:56×××36)存款。

冻结限额为31000000.00元。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协助查封、冻结通知书为准)。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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