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山西忻州东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业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
类型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454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