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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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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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