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同方能源有限公司
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滦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唐山同方能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49500元(本判决生效及履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23元,由原告***负担2533元,被告唐山同方能源有限公司负担1090元(本判决生效即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8-2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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