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同方能源有限公司 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唐山同方能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49500元(本判决生效及履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23元,由原告***负担2533元,被告唐山同方能源有限公司负担1090元(本判决生效即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8-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