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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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杭州蓝然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2019)宁0181民初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杭州蓝然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