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扬州金马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包头市傲赫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扬州金马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282.00元,退还给原告扬州金马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