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北亨吉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东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张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张北亨吉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280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期限:冻结存款为一年,查封动产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南京东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19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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