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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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联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拼力得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联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0310元(原告已预交),退还原告江苏联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江苏联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