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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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坐落天津市河北区京津公路席厂下坡16号房屋(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载明坐落地址为河北区京津公路席下破16号,建筑面积31.59平方米)由承租人应享受的征收补偿权益归原告***享有;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负担40元,被告***负担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