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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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24执恢436号 申请执行人:王改兰; 被执行人:杨磊; 申请人王改兰申请执行杨磊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申请人王改兰申请执行杨磊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异议申请。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安振宇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 侯志斌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