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张彬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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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 三、禁止被申请人***接近申请人***目前的住所即徐州市鼓楼区。 本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 行。 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08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