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张彬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

三、禁止被申请人***接近申请人***目前的住所即徐州市鼓楼区。

本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

行。

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08
发布日期 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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