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公司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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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青岛盛佳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281执3845号 申请执行人:李珠杰,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青岛盛佳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栾建群,负责人。 申请执行人李珠杰与被执行人青岛盛佳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仲裁纠纷一案,胶劳人仲案字(2019)第1486号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10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6085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传票、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执行便民服务卡、廉政监督卡。被执行人于2019年12月17日交来案款6085元并缴纳执行费50元。上述案款本院依法发还给申请执行请人,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本案全部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鲁0281执3845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