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金成五金建材经销处的起诉。

原告金成五金建材经销处已交的案件受理费607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0
发布日期 20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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