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1225民初2477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3日立案。2020年6月8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6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杜天顺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

法官助理刘丽影

书记员刘沙沙

裁判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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