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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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阜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1225民初2477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3日立案。2020年6月8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6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杜天顺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 法官助理刘丽影 书记员刘沙沙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日期 | 2020-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