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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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浦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共同向***偿付借款218906元及利息112085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7月7日,此后利息以218906元为基数,从2020年7月8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二、***、***共同向***支付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108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诉讼保全费2020元,两项合计4920元,由***、***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日期 | 2020-0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