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
长沙市岳麓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南骄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南骄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46,642.61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得收入846,642.61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1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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