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长沙芙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长沙芙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交付未安置住房面积48.3㎡、门面面积43.52㎡; 二、长沙芙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为***办理安置住房和门面的产权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长沙芙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补充支付过渡安置费115574.4元(该款项计算至2019年11月29日止);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191元,减半收取1595.5元,由长沙芙蓉城建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