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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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方正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的方国土资行处罚字〔2019〕012号行政处罚决定的第一项:限期60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029.4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