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陕0116民初5282号原告屈兵,男,1982年12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陕0116民初5282号原告屈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原告周博,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被告徐锋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原告屈兵、原告周博与被告徐锋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2020年8月10日,原告屈兵、原告周博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元,由原告屈兵、原告周博承担。审判长田秋玲人民陪审员张建忠人民陪审员杨让军二0二0年八月十日书记员杨青1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