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长沙百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长沙百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百灵地产购房委托服务协议》; 二、被告长沙百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定金2.4万元及利息(以2.4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如被告长沙百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41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001元,由被告长沙百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7-26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