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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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5民初2915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松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敏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姚澍峥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