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保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保德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931民初47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保德县人,现住保德县。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保德县人,现住保德县。 被告:***,男,约47岁,汉族,山西省保德县人,现住保德县。 被告:***,女,约45岁,汉族,山西省保德县人,现住保德县。 原告***诉被告***、***、***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张瑞波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张宇 书记员党月芳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