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伊犁绿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伊宁县绿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犁维珍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霍尔果斯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裁判结果

准许伊宁县绿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175元,减半收取3087.50元,由上诉人伊宁县绿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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