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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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址在长泰县房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闽(2017)长泰县不动产权第××号)。标的金额以110万元为限。查封期限为自本裁定作出之日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