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管理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国冠工贸有限公司 东营市益华橡塑有限公司 东营嘉颐化工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安行政管理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东国冠工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依法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