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肇东分公司
哈尔滨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肇东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鸿安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黑龙江省鸿安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11,079.0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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