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8.75元,由被告***负担525元,原告***负担143.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23
发布日期 20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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