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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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莒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莒南县顺德砂轮厂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莒南县45号楼2单元201室房产一处(保全其中价值90000.00元),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