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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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北保中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给付原告***保险理赔款309000元(判决生效即履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980元,减半收取为299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负担2960元,原告***负担30元,被告负担部分已由原告***预交,待执行中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