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经营的莒南县浩泽购销中心在莒南县涝坡镇夏家沟村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及建设在该土地之上的钢结构大棚一个、厂房五间。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抵押、毁损等妨害执行的行为发生。

二、查封在莒南县浩泽购销中心内的粉碎机一台、滚筛机一台、叉车一台。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不得转让、抵押、毁损等妨害执行的行为发生。

三、查封在莒南县浩泽购销中心内的生产原料(骨头、骨粉、和骨粒约30吨)。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不得转让、抵押、毁损等妨害执行的行为发生。确需转让的,应当将转让款交至莒南县人民法院。

四、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粤HJH6**号小型轿车一辆,查封期限二年,查封期限不得转让、抵押、毁损等妨害执行的行为发生。

五、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50×××88账户存款65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或败诉后应当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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