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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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丁庄支行 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岔分理处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丁丰收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丁庄支行账号60×××20中存款237327.00元(账户余额538.85元,实际控制金额538.85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岔分理处账号90***69223,0中存款237327.00元(账户余额252.90元,实际控制金额252.90元)。 二、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7月6日起至2021年7月5日止。 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