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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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152000元,诉后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5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第一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40元,减半收取计16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