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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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282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向本院提起书面申请。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