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波市从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股权转让款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本金,从2018年8月8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财产保全费1020元,合计21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至: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浦支行;***缴款账号:62×××25;***缴款账号:62×××17)。

裁判日期 2019-7-2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