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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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股权转让款2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本金,从2018年8月8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合计36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至: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浦支行;***缴款账号:62×××48;***缴款账号:62×××30)。 |
裁判日期 | 2019-7-2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