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仁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位于仁寿县(永兴·世家)2幢1单元19楼4号的房屋的查封,预告登记业务号:2018042596,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证明第0033172号;

二、解除对申请人***位于仁寿县的房屋的查封,权证号:仁房权证监证字第××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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