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191民初465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卫中,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斌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阮伟萍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