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内蒙古××旗一期*号楼*单元***室的产权登记恢复至被告***名下;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逾期给付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二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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