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宿州澳深商贸有限公司
宿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宿州澳深商贸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800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对申请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宿州市高新区标准化厂房3#厂房(不动产权证号:皖20**宿州市不动产权第××号)予以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买卖、抵押、转让、赠与等。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05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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