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524执376号

**民,滕青明:

本院执行的**民申请执行滕青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1025元。法院依职权扣划滕青明公积金账户内存款91025元,此款已发放给申请人**民91025元。本案执行到位金额92290元(申请执行费:1265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0524执37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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