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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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524执376号 **民,滕青明: 本院执行的**民申请执行滕青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1025元。法院依职权扣划滕青明公积金账户内存款91025元,此款已发放给申请人**民91025元。本案执行到位金额92290元(申请执行费:1265元)。至此,申请执行人**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0524执37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