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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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1122执恢118号 唐国华、唐平平、唐秋平、吕逢正: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唐国华、唐平平、唐秋平与被执行人吕逢正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被执行人吕逢正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4,833元已交纳,申请执行人唐国华、唐平平、唐秋平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