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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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久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1808874.79元及利息(以1808874.7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即2019年9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二、被告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电梯司机费用26528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188元,由原告***负担491元,被告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169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