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保全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0)湘1129执保177号

胡江、李儒军:

关于申请人胡江与被申请人李儒军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日作出的(2020)湘1129财保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扣押被申请人李儒军的湘M×××**小型轿车,扣押期限一年;二、查封申请人胡江的湘M×××**小型轿车,查封期限为一年。现本院已对上述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保全完毕,即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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