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市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106民初4377号

原告:郑州市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时丙午,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冰辉,河南聚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案按原告郑州市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